第十三章 夺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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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吴凤练兵,很注重自己命令的威严性,任何人敢质疑或违反,轻则鞭刑杖罚,重则直接杀头。

麾下的武士听到命令之后,也明白了主公的意思,也没人敢去尝试违抗军令的后果。

数十人乘坐数只小舟,驶向渔村。

渔村的人远远的看到这支明显的带着倭国特色的船队,心中也很是不安。

他们都是福建的船民,因苛政逃到这里的,这海上的海贼的恶名他们当然听过,而这倭寇的凶名更是让人闻之胆寒。

现在这帮强盗乘舟而来,必定不是什么好事。

大家都在收拾东西准备逃往山里。

但是这入海口都是河沙堆积而成,沙地绵软,一脚踩上去,便会莫入其中,直掩住脚踝,行动不易。

现在又是举家而走,老弱妇孺行动本就缓慢,现在又走在这滩涂上,更是难行。

村里青壮看到如此情形,便自发留下殿后,这渔村里的壮力还能凑出十几个,一个个都把藏在家里的弓箭、短刀找了出来,准备拼死掩护老弱离开。

在大明初期,大明律明确规定,民间只有卫所军户家中可用有兵甲,非军户是不能藏的,凡藏兵器者,便已盗兵器之罪论处,而要是藏铁甲3副以上便要杀头,那个时候这条令还算执行严苛。

但是明中期之后,这些条令便好似已无执行可能,民间的甲胄还算是禁着的,但是兵器已无禁的事情。

弓箭更是在民间普及。

这弓箭虽然赶不上军队里的,但也是民间人家自己能做的最好的了,皆是小稍弓的样式,弓力也不弱,弓力约有50磅左右,可抛射百步。

这帮人从福建逃来这里,手上也是有些本事的,皆是能开弓,能打能拼的血性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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