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124(1/2)

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wuxianliuxs.com,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五年来, 我一直对此耿耿于怀。今天原样奉还, 并不觉得解脱。

——司芃日记

金莲的脸拉得很难看。她恨不得上去掌掴司芃。这个小畜生从来就没尊重过她,在淞湖别墅里不知干了多少故意惹怒她的事。那时碍于彭光辉的情面, 她还不能发作, 要笑嘻嘻地为这个畜生善后,只能在深夜里不停诅咒, 最好玩滑板时摔死,飙车时撞死。

可她现在不敢去打司芃, 她要上去, 司芃手一松, 陈洁就会掉下去。她现在靠着凌彦齐,司法口疏通一下关系,再找个金牌律师做辩护,说是意外坠楼, 一天牢都不用坐。

“我不会辞退你们,你们还可以拿手机出来拍啊, 这么劲爆的内幕消息,你们会成为朋友圈红人的。”这话一出, 几位跑过来看热闹的同事都嫌自己腿长, 站在原地走也不是,退也不是。司芃冷冷一瞥,“选个边站啊。”

有个中年妇女狠狠心, 从兜里掏出手机, “嘉卉小姐, 我认识你,我原来在总经办做过行政。”

司芃点头,接受了这份投名状。渐渐地,又有几个人拿出手机。凌彦齐在边上看得叹气,她还是跟陈龙太久了,一点都不像个企业接班人。慢着,这种进来没五分钟,就锁人脖子掌控全局的作风,倒是有点像整人时的卢思薇。

察觉到右手掌扣着的喉结在滚动,陈洁在挣扎,司芃回过头去,身子前倾:“你要不跟我走,我就在这儿说了。你的事情,我一样样说。做个网红,辛辛苦苦干这么多年,才一千多万粉丝,不值得。我今天可以让你的风头盖过全中国最红的明星。”

从小陈洁就是优等生,最在乎别人的看法,金莲的争强好胜,像养蛊一样养大了这份光鲜亮丽。司芃要她活着看看,一个人的生活是如何在刹那间摧毁,也许只有到那时,她才会感同身受,才会对所犯的罪有些许的忏悔。她探出窗外,头发的阴影,一点点覆盖那张被太阳晒得睁不开眼的脸:“从哪儿说起呢,好好的常青藤学校不去念,代替我去萨凡纳,不觉得吃亏吗?”

陈洁脸上露出嘲讽的笑容:“吃亏得很呢。那个破学校里都是一群和你一样混吃等死的衰人。”2011年的4月,她拿到了宾夕法尼亚大学的offer,彭光辉比她和金莲还要开心,为她在五星级酒店里办谢师宴,请了不少政商两界的朋友,带着她敬酒,逢人就说“我女儿”。那会,根本没人理会陪在医院里等着阿婆咽气的彭嘉卉。

司芃见她嘴这么硬,手上再使劲,陈洁的柔韧性很好,身子都快被压成倒着的“U”字。凌彦齐在一边看得心惊肉跳,司芃又拎着脖子把人拉起来。陈洁憋了好久的气,等缓过来就说:“你又不敢杀死我。”

“不杀你,杀你做什么?黄律师把我妈的DNA送去新加坡了,明后天就能出结果。老头子的DNA和我妈的对上,我妈的再和我的对上,毋庸置疑的亲缘关系。发生这么多事,我又是被追杀、被顶替,老头子再嫌弃我,也得认命接我回去。彦齐也打算跟我回新加坡,他要陪我念书。”

陈洁听到这,偏头看凌彦齐。

凌彦齐点点头,她冷不丁地笑出声来,司芃接着说:“你笑什么?我大好的前景,因为你已经浪费了五年,再耗在你身上不值得。警察来之前,跟你玩玩而已。”

司芃轻蔑的神情,让陈洁想起五年前,她在曼达的人事办公室打印资料,这人突然闯进来,揪着她头发就往外走,看呆了一屋子的员工。

今天她还想这样羞辱她一回?你做梦。

“那你要我跟你去哪儿?还飙车去海堤上同归于尽?”

“不,那会只是你和我的恩怨,今天太多人被你扯进来了,你得去看看他们。”看看因她私欲而起的惨祸,看那些惨死的人、受伤的人、痛哭的人,她得跪在他们面前,忏悔自己的罪恶。

“他们?谁啊。”陈洁冷笑,“谁跟你有这么大交情,非得逼着我去看看。”

“跟你我有这么大交情的,除了凌彦齐,还有谁?凯文。你就不想知道,今天上午在夏阳坑发生什么了?一场车祸、两死两伤。只有我没事,毫发无伤地站你面前。老天不想遂你的愿。”

“凯文,跟凯文有什么关系?”

快到中午,D市的天气好得不像话,冬天里少有的、异常明亮的蓝天。陈洁卷翘的睫毛、勾勒的唇线,司芃都看得分明,当然也不会遗漏她眼神里的慌张。

“你猜对了。”司芃故意说出来,“他跟过去了,为了救我,去撞的面包车。”

“他人了?”

“死了。所以我带你去见见他。”

陈洁咬着嘴唇。珍珠一样光亮的齿,咬在红得娇艳的嘴唇上,咬出血来都不觉得痛。她想笑,却笑不出来。“他是为你死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浮云掠过阳光,带走短暂的舒适,这一片窗口刹那间又变得金光闪闪,陈洁只想躲开这灼人的光线。这些年为了维持一个网红美女该有的容貌,她从不在烈日下现身。

司芃摁住她脖子,摁住她的大腿,强迫她正脸看着阳光。

要怎样才能摆脱这个女人的折磨,陈洁满脑子都在想这个。

“跟你没关系?你没让蔡成虎和麦子去杀我?”

“我让他们弄死的是你,不是凯文,我也没让凯文去杀你,所以他的死跟我什么关系也没有,你听不懂吗?”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