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胆小鬼和说谎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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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尴尬场面的是姗姗来迟的警察。

菲比老老实实地把枪交了回去,然后老老实实地做了口供。

应该庆幸摄像头的角度不好,从摄像回放来看,菲比的身体挡住了右手,她在镜头上看起来就是个握紧拳头准备冲上去和歹徒肉搏的女学生,还特别走运地接到了歹徒被蜘蛛侠踢飞时脱手而出的枪。

一个比较温和的女警察在安慰和表扬之后还给菲比做了一大通安全教育,告诉她公民,尤其是未成年公民,在这种时候不需要见义勇为,对方手里有枪,只要保护好自己就行了。

“纽约的警力很足,”她说,“就算碰到警察解决不了的事,还有复仇者,还有那些飞来飞去的超级英雄。想想你的家人,想想你的朋友,甜心,我们需要你们保护好自己,而不是站出来做一个英雄,纽约的英雄已经够多了。”

菲比乖巧地点头,余光瞥到穿着奇怪装束的“蜘蛛侠”已经勾着蛛丝飞走了。

人群在他腾空而起时爆发出一阵更大的欢呼声。

“瞧,”女警看着远去的蜘蛛侠,摇摇头又感叹道,“纽约的英雄已经够多了。”

菲比移转目光,在远处救护车上裹着毯子大哭的女人身上定格了片刻,然后盯着自己的脚尖。

“伤亡情况怎么样?严重吗?”她犹豫着问,“我有个一起来的朋友刚刚跑散了,也是个中学生,不知道他有没有受伤。”

“醉酒让他准头不好,有几个行人伤得很重,但感谢上帝,他们会活下来的。中学生......”女警在她的记事本上扫了一眼,然后给了她一个安心的眼神。

菲比松了口气。

她在那辆当做临时掩体的车边上找到了自己的购物袋,因为摔得太急,里面的一瓶面乳摔碎了,流得到处都是。她没敢在这里使用恢复如初咒,只好拿餐巾纸垫在底下捏紧袋口往家走。迪仔和大T在顶上飞过,跟在她身后。

绕过这个拐角,就再听不到警笛的鸣叫声了。

金刚鹦鹉降落在她的肩膀上。

“谢谢你,大T。”菲比真心实意地说。

傲娇脸的小家伙啄了啄她的耳垂。

小蓝金刚鹦鹉其实非常稀有,但它大摇大摆地在街上走,不懂鸟儿的人都只觉得这只鹦鹉听话,颜色好看,并不知道它的珍稀程度。稍微懂点的行人也不会觉得一个女孩能带着只真货,也许是染色的,也许是其他种品貌比较特殊的个体。

大T在菲比的左肩上沉甸甸的很有分量。它小脑袋上的绒毛蹭到菲比的脸颊,痒痒的,就像在心上挠了一把。

“现在说说吧,”菲比摸了把脸,问道,“你们怎么会那么巧出现在这?”

“大T是在闹离家出走哩。”迪仔喜欢的位置被抢占了,它只好委委屈屈地挪到右边,对同伴大肆嘲讽,“他已经不是土豪最喜欢的小可爱了,他失宠了,哈哈!”

回应它的是一阵惊天动地的扇翅膀,差点就刮到了菲比的脸上。

小麻雀一边躲闪一边学嘴。

三周前的大T幸灾乐祸地说:“新来的那孙子根本不懂规矩,他抓坏了土豪爱车的漆,还在价值千金的地毯上撒了泡尿。像他这种作天作地的作神,一定会马上被卖掉。”

一周前的大T恶声恶气地说:“那孙子还在作,我原先以为土豪买那孙子是为了给他点烟或者当香薰使,万万没想到那孙子这么鸡贼,没几天就拉拢了土豪的心。现在土豪在那孙子面前低声下气的,还端着碗给他喂肉吃,他有我那么聪明吗?他有我那么好看吗?他有我那么稀少吗?我不服!我要离家出走!”

今天的大T蹲在菲比肩膀上啥都不说了,摆出一副看破红尘多滚滚的认命样。

“那你也不能跟我回家啊。”听了这一大段戏,菲比又好气又好笑地说。

“我拒绝和那孙子呼吸同一片空气。”大T幽幽地说,“有他没我,有我没他。我从破蛋就跟着土豪了,鸟一生最美好的时光都被土豪夺走了,现在他看不上我了,嫌弃我这张脸太没新意了,嫌弃我老了。”

从来没被饲养过的小麻雀还在叽叽喳喳地笑,菲比却想得更多。

她刚开始喂养濒危神奇动物时在丹麦找到过一条非常非常稀少的七彩神仙,它游过的海域会留下一道长长的绚丽的彩虹拖尾,正是这个拖尾让它的族群生存能力大大下降,天敌们纷纷循着痕迹赶来。

七彩神仙的族群太少了,菲比花了一个暑假寻找,再找不到第二条鱼能和它作伴。只好在手提箱的咸水区域给它开辟了一个小小的天地,在里面种好了活石,海草,希望它能安家,以后如果能找到同类再做打算。

但让她失望的事发生了,小家伙和其他的住客都聊不来。

无论是灯光水母还是巨乌贼,甚至更亲切温和的熊猫海豚和冰鲸,没有一个神奇动物能走进它是世界里。神仙日复一日窝在自己的那块海域,只在菲比每次去喂食的时候才会非常眷恋地在她手边游几个来回。有时候为了吸引她的注意,它还会故意弄坏自己房子外面的贝壳,或者把石子丢得满地都是。

并不是每种动物都能用明确的语言交流,一些较低等级的动物也有自己的语言,但可能比较原始,只能模模糊糊地传达出一个讯号,一种情绪,这条小神仙就是如此。

它总在传递那些情绪:眷恋,安全,喜爱,以及无时无刻不存在的——

孤独。

谁都不知道还有没有第二条七彩神仙的存在,也许有,但它们离得太远了。

在这个世界里,它是唯一的。

没有人知道它的过去,没有人知道它的未来。它甚至没办法寻找伴侣,没办法繁衍后代。这些神奇动物,它们或许没有卓绝的智慧,但就像消失在历史长河里的远古巨兽一样,它们知道自己的时代即将消亡。

所以它传递孤独。

菲比想不出来作为一个族群的最后几个是什么场面。

她希望自己永远不会知道。

往深处想,这也是一些人为什么憎恶伏地魔的理由。所有那些走南闯北的巫师比起任何固步自封的同伴都更明白麻瓜的真正力量所在,除去他们之中超凡脱俗的个体,即使是武装起来的普通人都有杀伤巫师的力量,更不用说军队,核武器,那些真正的威胁。

可惜在纽特爷爷多年的劝说中,邓布利多教授仍然看不到这一点,或者说他拒绝看到这一点。

也许是因为邓布利多明白一旦他承认麻瓜比巫师更为强大,那么他后半生致力于达成的目标就将完全覆灭。阿不思·邓布利多或许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巫师,但他同样也是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老人总有属于自己的坚持。

菲比曾经离经叛道地想:格林德沃,那个一代魔王,或许他是魔法界中真正走得更远的那一个。格林德沃和麻瓜的联系早早开始,在巅峰时期,也就是麻瓜二战时期,硝烟中遍布着他的爪牙和身影。

一阵细碎的挪动打断了菲比更深入的思绪,却是大T在她肩膀上坐定,然后嚎啕大哭。

他很伤心,可对不懂鸟类语言的行人来说这只鹦鹉只是在瞎叫唤,就像马戏团里哀嚎着表演的动物一样。

菲比不喜欢这种目光,她立刻选择绕了一条路,然后扯开话题。

“你刚刚说那个新来的宠物可以点烟和熏香,这是什么意思?”

提到天敌,大T立刻不哭了。

它甚至非常百转千回地“哼”了一声。

“那孙子不知道是什么品种,要不是它能动,我还怀疑它是个烛台。长得像个山猫,头上却顶着个蜡烛,他走过的地方活像喷了几斤香水,你说怪不怪。”

蜡烛?

菲比回想了一下,然后眉心一跳。

形似猞猁,头上烧着一把火,有异香,这绝对是只烛兽没跑了。这种神奇动物在现代已经非常罕见了,它们产自埃及,古埃及的法老喜欢用驯服的烛兽来装饰自己的寝宫,烛兽也经常被放置在金字塔里。它们难以驯服,但一旦被驯服就会忠诚一生。烛兽的寿命长达数百年,但在金字塔里它们却会一直蹲在主人的棺木旁直到死亡,并在死亡后化成猞猁形状的木头。这种木头是非常好的香料,也是种名贵的魔药材料。

菲比决定先去打探一下情况,如果这只烛兽已经认主,那事情就麻烦大条了。首先她必须弄明白这个土豪对神奇动物知道多少,又是通过什么渠道弄到如此珍稀的动物。

她脑海中转过许多种想法,最后还是定格在了大T身上。

“大T啊,”小女巫拖长了声音问,“你准备在外面待多久?”

“土豪已经派了三队人来抓他了,还能待多久。”迪仔不屑地哼道。

“他能抓得到我?”大T做出招牌挺胸动作,“我一个叫唤,就有几百只鸟来给我通风报信,那群保镖还没开车呢,我就知道他们要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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