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第29章 社会我的哥(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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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一切都过去了,我曾经拥有过的一切也都没有了, 金钱、名誉、地位、家庭……覆水难收。我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遵守监狱里的规定,每天按时出工, 好好改造自己,将牢坐完。”

裴振亨放下筷子,扯了几张餐巾纸递过去:“快了, 大哥, 你的刑期很快就要坐满了,六年的牢狱也即将变成过去的一切, 不会再来。”

窦兴国无意识的点了点头,“其实我现在已经很好了,刚坐牢那会儿才叫痛苦。”

“外面的一切消息都被切断了, 我看到的世界都是灰蒙蒙的, 就像一团浓雾,我在雾中蹒跚前行。一路走来遇到的同路人, 他们的眼神儿也都空洞而茫然, 精神萎靡不振, 不过是同我一样,只是一具行尸走肉罢了。”窦兴国说。

“这里的生活千篇一律, 每天都在机械的重复同一种生活。当这种日子成为一种习惯, 我就像是设定好了程序的机器人一样, 到什么时间就做什么事情,没有了喜怒哀乐,也很少有事情能让我提起半分兴致。”

窦兴国吸着鼻子,略抖着手展开已经揉皱的餐巾纸擦拭了下眼睛。

裴振亨忙又扯了几张干净的纸巾递过去,他摆摆手拒绝,道:“到了后来,我开始觉得恐惧,因为某一天我发现我怎么也想不起我女儿今年几岁了。再一想,我老婆的面目也已经模糊,我还想不起迎春花是什么颜色,立冬时吃的那狗肉是什么味道……我想我可能得了老年痴呆症,可是身旁却没有家人和朋友关心我。”

“为了防止我这病情恶化,于是我便每天都去问狱警一些可笑的问题:树叶是绿的吗?现在是什么节气?外面开了什么花?那花好看吗?有没有颜色和味道?又是什么颜色什么味道?开得好不好?”

“我喃喃自语,努力记住这些问题的答案,防止日后又想不起来。为此,监区长还专门找了医生来给我看病,瞧我是不是已经发疯了。”

“呵呵。”

窦兴国裂开嘴,笑得捶桌子,却目中含泪,“要是当时被鉴定得了精神病或者老年痴呆就好了,我就能保外就医。可关键是,我不是。”

“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坨石头,脑壳是木的,所有的感觉都没有了。每回这么觉得的时候我就会狠狠掐一把大腿根,唯有痛苦,才能让我意识到自己还活着。”

监狱里的生活没有自由,没有目标。只要不是累犯,任何一个初入监狱的人,都经历过窦兴国的那个痛苦历程,包括他裴振亨。

窦兴国的回忆也勾起了裴振亨掩埋在脑海深处的不堪记忆,但是他是个只要过了那道坎,就不会回头去看一眼来路的人。

生活应该向前,而不是每隔一段时间就缅怀过去。这种做法除了加深自己的痛苦,没有任何其他益处。

裴振亨不想窦兴国再回忆过去的经历了,饭自然是没法再吃下去,他就掏出烟来递给窦兴国一根,划燃火柴替他点着,然后也给自己点了根。

甩熄了火柴梗上的星火,一边抽烟,他一边转移话题道:“我记得窦大哥原来不是在燕城的啊,即便是犯了事,也不会跑到这个桐乡监狱来的。”

窦兴国半眯着眼,食指和大拇指娴熟的捏着烟,很陶醉的狠狠吸了口,聚拢的眉头一展,似乎终于心情舒坦了些。

他缓缓吐出一口缭绕青烟,这才回道:“我的公司早就已经搬到燕城来了,你也不记得了吗?”

话出了口,他才恍然想起。

于是一拍脑门儿,面现尴尬道:“咳,我真是老糊涂了!我想起来了,那个时候我的公司还没有搬呢,你就进牢房来了。”

裴振亨不甚在意的笑了笑,“搬家了啊?”

“是啊,你让我想想啊,2010年?”窦兴国脸上的表情茫然了片刻,跟着双目炯炯一亮,“对!你给我说你是2010年进来的,对吧?我的公司则是在2011年的下半年搬到燕城来的。”

“那个时候多风光、多意气风发啊!”

他不禁就想起了往日的峥嵘岁月,眼睛望着虚空,目光变得迷离,口中啧啧叹息道:“我那公司的办公楼设置在燕城市中心的一栋高档写字楼上。那栋写字楼有四十层高,而第二十八层到三十二层都是我们的。”

“不是租的哦,全部是用现钱买的。”窦兴国冲裴振亨摇着食指说,又得意洋洋道:“八千五百万毛爷爷,一次性付款!”

他砸吧了下嘴,说:“顶楼要不是被别家公司先占了,我一定会去拿下来。不过三十二层也很不错,我的办公室就在那一层。有一百二十多平米,很大,很阔气。站在我那间办公室的落地窗前,可以俯瞰整个燕城。”

他回味无穷的道:“每每站在窗前望着下面,我就有种世界尽在我手的感觉。”

窦兴国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最后没了音。他的表情变得迷惘,思绪似乎已沉迷在往事不可自拔。

夹在中指的烟慢慢燃成了灰烬,已烧到烟屁股处,便灼到了窦兴国的手指。

他“哎哟”一声叫了出来,然后扔掉烟屁股,开怀笑道:“为了庆祝总部搬到大城市来,我们还燃放了十万响的鞭炮,那红艳艳的炮仗碎纸屑铺了厚厚一层。结果把警察叔叔引了来,要对公司负责人罚款,也就是罚我的款,两千块!”他冲裴振亨比了两根手指。

“我开心啊,高兴啊,就说两千块怎么够?要不罚两万吧,气得那警察七窍生烟,哈哈哈……”

之前的阴霾一扫而空,胃口突然变得大好,窦兴国重新端起饭碗刨了起来。他一边乐呵呵的笑着,一边大口大口嚼着饭菜,两边脸颊因此被塞得鼓鼓囊囊,看上去挺滑稽。

只是他咀嚼得那么用劲儿,好似在发泄,已暴露了他心底的脆弱。

裴振亨听得失神,根本未注意到窦兴国的异样。

他也想起了自己曾有过的意气风发。

“原来如此。可怎么想起搬迁公司了?你的公司是生产制造企业,燕城这样的大都市并不适合贵公司啊。”裴振亨本能的分析起来,“搬到这地方来,会给公司增加很多成本,运输、管理……各种成本费用都直线上涨,股东不会有怨言吗?”

窦兴国解释道:“只是管理部门搬到了燕城而已,生产加工厂房、果树种植基地、果酒研究所、工人什么的都还待在老地方。成本是增加了不少,但是我们也在燕城发展了不少大客户呢。再说,咱不是上市了吗?”

“上市就有钱了,就想要将公司总部弄得高大上。燕城是大都市,好多监管部门也在这里,办事方便。而且人家一听我这公司注册地在燕城,信誉度陡然就拔高了不少档次,生意更加好做了,价格更能谈拢了,客户咱也能挑了,去银行办贷款也往往都能拿到大额信用额度了……总之,好处多多!”

裴振亨笑笑,“也是,是我多虑了。还是大哥站得高,看得远。”

“站得高摔得重,疼死了!”窦兴国摆摆手,自嘲道,“咳,不说我了,还是说说你吧。你出去后,想过有什么打算没?”

“我?没有,我什么都没想过,先出去再说,走一步是一步。”裴振亨老实回道。

窦兴国就想了想,说:“一般这种情况下,你将可能面临两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成家,二是立业。”

裴振亨含笑弹了弹烟灰,戏谑道:“没有坐牢这回事,男人到了我这个年纪,也是面临这两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窦兴国愣了愣,也笑:“还真是!看我这说的啥?越老越糊涂!”

他停箸,认真严肃的问:“那你可还有等着你的女朋友没?”

裴振亨的笑容隐去,“没有。”

垂眸掩去眼底的冰寒之气,他狠狠吸了口烟,不知怎么,竟然呛着了,一顿猛咳。

窦兴国毫无所觉,在那嘟囔,“唔,这就有点难办了。现在的女孩子实际得很,要结婚可以啊,但你得先有房子一套、车子一辆、存款百万,有多的更好,多多益善……”

“大哥,我出去了,自然是先管着自己能否吃饱饭,这才能考虑其他的。要是我连自己都养不活,还怎么可能去想女人?”裴振亨打断了他。

“我这不是想着你八年都没碰过女人了嘛?你又不像我,我五十多岁的人,早没了那方面的需求。”窦兴国肃着脸孔,义正言辞道,“可你正当壮年,没女人怎么成?我也是关心你的身心健康啊。”

“大哥……”裴振亨无奈的喊。

“好,不说女人了。等你重新变得有钱了,什么样的女人不是手到擒来?”窦兴国憋不住了,哈哈大笑,“男人像酒,越陈越香。就算你没找到钱,那些识货的女人也会闻着味儿自动摸上门来的。”

裴振亨哭笑不得的摇了摇头。

窦兴国斟酌着问道:“那,……那你出去后还准备干老本行吗?”

“不成了。原先那些客户早没了,新客户没听过我的名字,基本不会放心将钱交给我打理。”裴振亨有下没下的吞吐着烟雾道。

“那还是去找找老客户试试看。以前和你合作过的,应该知道你的信用和能力啊。”

“现在出去再找老客户,谁还信我?再说,资本市场如今变成了什么样,我两眼一抹黑。八年前的投资理念与现在比,只怕早已经是天壤之别了。”

窦兴国便叹气道:“唉---,难道出去打工吗?那才多少工资啊?你这个年纪要是从头再来,从底层工作做起,定然难受死了!现在外面打工,虽说工资肯定比八年前有所提高,可也不过是从一千五提高到两千五罢了,怎么也比不上从前。”

他始终没能走出以前优渥生活的桎梏。

裴振亨波澜不兴道:“与世隔绝八年,出去后少不了会遭遇各种白眼儿,还会被年轻人呼来喝去。但是大哥,坐牢这种事情我都挺过来了,给人打工算得了什么?做底层工作又算得了什么?你不用担心我,我知道怎么走以后的路。”

说着这话,他的眼已变得幽暗如深渊。

窦兴国抬眼仔细看了看他,确定他脸上并没有自暴自弃的神色,这才暗暗放下心来。

又低头思忖片刻,道:“啊,你可以去找杨小武那小子想想法子!我记得他出狱前好像在嚷嚷要开广告公司。对了,那公司名叫啥来着?”

“小鸡吃米。”裴振亨语气平平的吐出四个字。

“对对,就叫小鸡吃米!”窦兴国兴奋的一拍桌子道,“我隐约听到他谈过自己的家庭,好像他家里还可以,有钱有资源,说是他开广告公司不愁业务。”

“你待那小子那么好,他本性不坏,而且看上去似乎很懂得知恩图报。你要是去找他,他应该会拉你一把的。”

窦兴国犹记得当初杨小武要出狱前曾通过裴振亨来找过他,说是想请他帮忙给他算一算他为自己的广告公司取的名字好不好,是否能带来财源广进。

有同监舍的狱友就代他问了公司名字叫什么。

他眉飞色舞道:“小鸡吃米。”

“小鸡吃米?!”

监舍里的人听罢顿时一阵哄堂大笑。

窦兴国回想那一幕,也不禁好笑:“你不在场,所以不知道。当时有个二流子不怀好意的猛盯着杨小武的裤~裆瞧,还色眯眯的说,鸡爱吃虫子,不爱吃米。为了这句话,杨小武差点跟那个人干一架。”

裴振亨轻轻翘起了唇角。

窦兴国看他笑了,便道:“他是个性情中人,这样的人很讲义气。你出去后找他帮扶帮扶,我觉得肯定没问题。到时候你要是混得好了,老哥我说不定也会去找你提携一把的。”

裴振亨道:“大哥你放心,只要有我一口粥喝,便有大哥的一口饭吃。”

窦兴国一抱拳,道:“多谢兄台!”

裴振亨朗笑出声,伸出拳头,定定的望着他。

见状,窦兴国心领神会,也伸出了拳头。

然后两个人的拳头便在空中轻轻的撞在了一起,互相看着对方再相视一笑。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甚佳,甚佳。”窦兴国收回拳头,摇头晃脑道。

他的心情蓦然变得特别好,一边连番招呼裴振亨吃饭吃菜,一边竟轻轻的哼起了一首古老的歌儿。

不过歌词已经被他临场小小的改了点:

时间啊,你慢些走,喂,慢些走哎,

我要把这迷人的景色看个够。

肥沃的土地好像是浸透了油,

良田万亩好像是如黄金铺就。

……

唱了几句他卡了壳,“太久了,忘词了,我换一首。”窦兴国笑道。

低头想了一会儿,他用筷子敲着盘子开始自己给自己伴奏。

这回的歌儿,曲调十分优美,不过歌词凄清。配上窦兴国略微有些哳哑的嗓音,裴振亨听出了浓浓的沧桑与无奈,简直唱碎人的心。

这很明显是一首属于老男人的歌。

穿越旷野的风啊,

慢些走。

我用沉默告诉你,

我醉了酒。

漂向远方的云啊,

慢些走。

我用奔跑告诉你,

我不回头。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风都不知道我不知道。

乌兰巴托的夜啊,

那么静那么静,

连云都不知道我不知道。

流浪异乡的人儿,

在哪里?

我的肚子开始痛,

你可知道?

穿越火焰的鸟儿啊,

不要走。

明知今夜疯掉的,不止一个人。

……

三分钟后,歌儿再度换了首。它曲调别致,意境悠远,歌词更是天高地阔,还似乎诉说了一些复杂而懵懂的人生哲理:

一座高原,一个西藏,

十万边疆。

五百山水,三千佛唱,

四封短信里坐着我大雪围困的凄楚故乡。

两扇庙门,六个磨坊,九个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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