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 14 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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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刚刚入秋,天气还有些热,东西买回来并不耐放,偏张雅静还是个喜欢吃新鲜的,所以家里备着的吃食并不多。

不过这年头留人在家做客,并不讲究排场,两三个菜就算是有诚意了。

对张雅静来说,今天也算是好友重逢,不光做了红烧肉,还炒了一盘菠菜鸡蛋,加上自己平时用来做零食吃的虎皮花生,和早先就腌制好的蒜茄子,拢共四个菜,算得上是诚意十足了。

别看厉泽表面上穿得时髦,自己也能钻营,一个月赚得比工厂的工人还多,但却很少能吃上这么一顿丰盛的饭菜,跟他玩的好的,大部分家境都不怎么样,平时都是他往外补贴的比较多,虽然有时候也会在几个朋友家里做客,但顶多也就是端上来一盘炒鸡蛋。

回自己家的话就更不用说了,以前他妈是要攒着钱,给在乡下当知青的大哥大姐寄钱,给小妹当学费,现在的话,是攒着钱来补贴大哥大姐两家。

所以平时是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厉泽自己的衣服都是攒私房钱买的,当然作为家里头收入最多的人,他每个月都要上交四十块钱作为家用,除去这四十以后,手里头基本上也剩不下多少了。

厉泽上完初中就开始在社会上混了,所以对于大家的生活条件还是很了解的,这四个菜一端上来,他想不相信这个女人的真心都难,虽然对方可能只是想给肚子里的孩子找个爸爸。

“先吃菜吧,我焖了米饭待会儿就好。”张雅静把筷子递过去,笑着说道,自从在家养胎不做生意以后,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虽然每天都能读书来打发时间,但还是有几分无聊,如今再遇到厉泽,她也算是多了一个可以说话的人。

厉泽就不知道什么是不好意思,接过筷子来就夹了一块红烧排骨,都一个多月没吃肉了,快馋死他了。

“好吃,你这手艺绝了。”厉泽竖起大拇指赞道,这绝对是他吃过最好吃的排骨。

张雅静笑了笑,好吧,不管在她记忆里厉泽是怎样的稳重睿智,但是现在对方还是个毛头小子,朝气蓬勃的很。

“好吃你就多吃点。”张雅静露出‘姨妈笑’,大小伙子正是能吃的时候。

厉泽点头,把对方脸上奇奇怪怪的笑容当成了不好意思,也对,女孩子好像面皮儿都薄,这么想着,便主动夹了一块看起来肉最多的排骨,放到对方面前的碗里。

“你也吃,多补充点营养。”肚子里可是还怀着宝宝呢,而且看起来月份应该已经很大了,不知道是不是要快要生了,他们如果真的要结婚的话,应该要生完孩子以后吧,厉泽乱七八糟的想着。

张雅静可不知道对方已经脑补成这样了,见他一点儿都不客气,甚至还挺自在的,心里倒是开心的很,哪怕对方没有关于她的记忆,她也不想看到对方跟她生疏的样子。

一顿饭吃完,张雅静还没起身呢,厉泽就忙里忙活的开始收拾碗筷,“你坐着吧,这些东西我来就成。”自己的媳妇自己疼,哪怕是还没过门的媳妇。

张雅静也不拦着,以前他们俩也是这样分工合作的。

厉泽是头一次干这样的活,笨手笨脚的,又怕把碗给摔了,所以动作格外轻缓,就这么点碗筷,足足刷了十几分钟。

等洗干净手回来的时候,张雅静已经在缝小衣服了,厉泽放轻了脚步,脑子里突然闪现出之前偷偷看过的□□里的一句话——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象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之前看到时,只觉得文人说话酸溜溜的,既腻歪又矫情,但是此时此刻,他却好像是能够体会到这句子美在哪儿了。

身体莫名的躁动让他觉得不适,脑子这会儿也有点儿发懵,好像都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轻咳了两声才问道,“这是给孩子做的?”怎么这么小。

“是给孩子做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多做几件衣服,以后就少动手了。”张雅静笑道,手里针线不停,安安以前都是穿人家的旧衣服,这辈子她可不想再让儿子过那样的生活了。

厉泽搬了个小板凳就坐在张雅静旁边,托腮看着她,越看越觉得好看,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想着娶媳妇了,活了二十五年,他还是头一次想要跟一个女人结婚,虽然两个人只认识了一下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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