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拼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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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那爆炸的地方是最北方,也就是说,是地穴领主的领地。是谁有这么大的能耐,可以和地穴领主抗衡,这可是多少年没有见过的奇景了。

听青铜骷髅所讲,像地穴领主这样的地下王者,实力应该在青铜巅峰。再说很多年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了。在联系自己的进入,叶宇轩立即想到了那个男人,那个实力强大的男人-赵云。

“走去看看,”叶宇轩一马当先向着那暴起蘑菇云的地方冲了过去。虽然明面上赵云是自己的敌人。但那是在上面的世界,可以说是各为其主的原因,两人才会成为敌人。但到了这个世界,那个问题已然不在存在。那么叶宇轩绝对相信,向赵云,赵子龙这样的男人,名将,忠臣。如果可以何其做朋友,那将是人生一大乐事。

而且如果找到他和其联手,在加上自己隐藏的实力,到时候对付那脆弱的巫妖,相信肯定不再是刚刚所说的一成,而会变成十拿九稳的事情。

想到这里,叶宇轩走的更快了,因为从刚刚青铜骷髅口中所叙述的地穴领主,决不是那种只会冲锋,不动脑的家伙。一旦他觉得对手会威胁到他的生命,相信他跑得比谁都要快。还单挑?想都不要想,直接群殴。

想到赵云的处境,和他巨大的作用。叶宇轩顿时能量全爆。速度直线上升。短短眨眼瞬间,就将原本牢牢跟在身后的青铜骷髅甩没了。

看着自己主人甩掉自己,青铜骷髅不但没有不爽,反而异常的兴奋。因为单单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叶宇轩刚刚和自己战斗的时候并没有用出全力,还留有余力,那么自己刚刚计算的胜率可又要更改了,自己出去的希望更大了。看来自己选的主公还是没有错的。青铜骷髅略微欣喜的想到。

先一步来到战场,叶宇轩立即发现了赵云。不是因为叶宇轩的眼力好,而是在这群丑恶的虫子面前,身穿银白色铠甲,手持龙胆长枪的赵云实在是太耀眼。太鹤立鸡群了。

看着赵子龙手中龙胆长枪不断挥舞,每挥动一次,必带走几个虫子的性命。看着那威风凛凛的气势,给人感觉在战千百个回合也毫无问题。

但经过这么长时间,可以称上是久经沙场的叶宇轩。明显看出,赵云每一枪的速度都比前面一枪快一点。而且每一次攻击都向同一个方向。

也就是说明面上赵云看起来没有丝毫的变化。但其实此刻赵云体内的能量已经所剩无几了。虽然看着这长枪的速度也并不是太快。他突破的速度也不是很明显。但在站在高出观望的叶宇轩却把这些分析的得是了然于胸。

其实本来叶宇轩也想不通为什么以赵云的实力明明可以速度突破。逃出升天的,以这些垃圾兵种是完全困不住他的,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但看到不远处,一坐类似小土丘家伙,匍匐在地上,最前面一对锋利的突刺,上面带着丝丝鲜血。不过这血到底是赵云的还是地穴领主自己的。叶宇轩就不得而知了。但是那锐利如鹰的双眼,充满仇视的紧紧的盯着赵云的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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