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与骨!第五十五章 佳人在远方(1/2)

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wuxianliuxs.com,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第二天一大早,我和王雷、毛忱三个人被军务处军官分别从各自的学员队带走,随军官前来的还有警卫班的人。我们的队长老关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问我是不是又惹祸了?我简单把昨天的事和他说了,他挠头说这点事既然院长出面了,也不至于军务处再插手吧?另外也不用带警卫班的人一起来吧?搞得好像抓地下党一样。

我们三个被带到军务处办公室,年轻军官说是让我们等候,然后关门出去了。

“什么情况这是?”王雷悄悄的问道:“我tm刚从厕所出来,就被押过来了!”

“估计还是昨天的事吧。”毛忱分析着。

“应该不是昨天的事吧,昨晚回来的时候,看军务处老魏的意思,应该是这事翻篇儿了!”我也补充分析。

正在我们三个胡思乱想的时候,门被推开了,军务处主任老魏和一个年轻军官依次进来,老魏直接就坐看着我们不说话,只是和年轻军官点头示意了一下。年轻军官喊了一声“立正!”,我们三个马上立正站好。

“三等功通知!”年轻军官大声的说着:“本校学院祁亮、王雷、毛忱,在本年度休假过程中,协助地方警察破获一个车匪路霸团伙,确保了受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践行了军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经院党委研究决定,特给予三人三等功奖励一次,以资鼓励!宣读完毕,请稍息!”

原来是这个事!我们都快不记得了,地方派出所警察在事发现场,捡到了我们的军大衣和学员证,查实后特意发函到我们学院,对我们的见义勇为行为大加表扬。

我们三个见不是批评,心理彻底放心了!正要互相庆祝的时候,老魏站起来喊了一句:“站好!”

我们马上又立正站好等训话,老魏不紧不慢的说着:“这个三等功本来是要全院集会的时候,公开宣布的。但是鉴于你们三个昨晚的表现,虽然有理在先,但是处理方式过于草率和莽撞,严重的江湖习气!记住了,你们是未来空军军官!第一线的带兵人!难道未来你们带兵都是这样带吗?动不动就打架?”

听着老魏的话我们的脸色都变得很难看了,老魏确视而不见的继续说:“刚接院党委通知,你们的三等功照常进档案,但不公开!一会去参谋办公室领取三等功奖章。另外昨晚斗殴的事情到此为止,不要对外人讲了!听到了吗!”

“听到了!”我们齐声回答。老魏又开口了:“官话说完了,我表达一下个人观点。”

我们刚要离开,听老魏这么说,又停下听他讲。

“昨晚你们干的不错!”老魏说:“没给军校丢脸!”

这剧情太逆转了,刚才还在义正言辞的批评我们的老魏,转脸就说这个,我们都有点晕了。

“这仅仅是我个人观点!”老魏解释道:“军校周边社情复杂,很多学员被欺负都碍于军纪不敢还手,这他妈还是军人吗?军人是什么?是国家最终的暴力机器,保护人民群众,但个别损害群众利益的杂碎,被军人发现了,不揍的他生活不能自理,我们当兵还有什么用?保护人民群众就成了一句空话!记住了,我个人建议,以后再遇见这种事,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给我狠狠的打!记住了吗!”

“是!”这次回答明显大声了许多!

老魏对我们的表现比较满意,但还是笑着提醒我们说:“我说的都是个人意见,不代表学院!记住了就快点滚!”

走出军务处,我们三个彻底放松了心情,看着金灿灿的三等功奖章,心理美极了!多少学院梦寐已久的荣誉,我们机缘巧合的得到了!

回到队里马上跑到老关办公室,他见我回来赶紧打听,早上军务处带走我是什么事?我卖关子说没什么事,他有点急了,骂道:“小兔崽子,还真把自己当老兵了!敢和领导撒谎了?”

我把见义勇为的事情和老关说了,他还将信将疑,直到我把三等功军功章拿出来,他才相信!端详着军功章自言自语道:“你小子真有狗屎运啊!你们三个估计也创记录了,入军校半年能拿到军功章,到目前为止只有你们仨!不错!不亏是我老关带的兵!”之后对我赞扬了许久。还给了我奖励,就是可以选择一个月内每周末去帮厨,这个奖励才是我们这些饿死鬼投胎最需要的!

说了好久老关一拍脑袋对我说:“只顾着和你聊天了,刚才有你的长途电话,你不在对方就留下了电话,让你有时间回过去。给,这是电话号码!”

我接过记录号码的纸条,上面的号码我再熟悉不过了,是林洋家的电话。马上和队长请假去回电话。

我得三等功了!这个好消息我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她。快速的拨号之后,等待了许久电话才被接起。

“喂!林洋!我是亮子!”我激动的喊道。

“林洋不在,我是他爸爸。”电话里回答道。

“哦?是林叔叔,您好,我是祁亮。”我有点局促的说;“林洋什么时候回来?我有急事找她。”

“她去姨妈家玩了,今晚估计回不来了。”林叔叔回答。

“这样啊。”我有点小失望,但还是对林叔叔说:“林叔叔,您能不能等她回来,告诉她我得了三等功奖章!”

“三等功?”林叔叔也有点意外,但是礼貌的说:“小伙子不错啊,入伍这么短就得了三等功,我一定转达到。”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

>